根據《高等學校實驗室宁静規範》(教科信廳函〔2023〕5號)文件要求,學校第四次校長辦公會會議研究決定設置實驗室專職宁静員崗位,現面向校內公開招聘,具體崗位及要求如下:
一、崗位及數量
實驗室專職宁静員崗位4個,實驗室專職宁静員編制納入所在學院,原則上受聘實驗技術崗位,非實驗技術崗位人員受聘此崗位的,可繼續聘任在原崗位系列,執行學校崗位績效工資。
二、應聘條件
1.應聘者爲校內在編在崗人員(含人事署理人員),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曆,年齡不超過45周歲(出生日期爲1978年1月1日以後)。
2.遵守國家憲法和执法,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踐行社會主義焦点價值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修養。
3.熱愛崗位,宁静意識和責任心強;全職投入實驗室事情。
4.有實驗室治理經驗,具備林學、质料、生物、化學或宁静治理等相關學科專業知識配景。有豐富實驗室宁静治理經曆或具有注冊宁静工程師資質者可擇優。
5.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文字處理能力且能夠熟練運用各類辦公軟件。
三、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學校有關實驗室宁静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或參與擬訂學院實驗室宁静治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組織各實驗室制定相關實施細則,並檢查、監督實驗室宁静治理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2.組織對新建、改建、擴建、調整使用實驗室,以及新增實驗項目、新增風險的現有實驗項目進行宁静風險評估,報送至相關部門審定和備案。
3.組織實驗室日常巡查和宁静檢查,組織接受相關治理部門有關實驗室宁静的檢查、評估與考核;定期進行宁静隱患排查並建设台賬,提出改進宁静治理建議,督促和指導實驗室接纳整改措施,並跟蹤整改事情成效。
4.組織或參與實驗室宁静知識宣傳、教育和培訓事情,落實實驗室宁静准入制度。
5.負責實驗室重要危險源的全生命周期治理,檢查監督從業人員資質、儀器設備操作規程、實驗宁静規程和防範措施執行情況,落實實驗室危險源的宁静治理措施。
6.定期檢查實驗室防護用品與裝備、應急物資的有效性;定期組織實驗室宁静應急演練;實驗室發生緊急情況時,根據規定法式,組織人員疏散,做出正確應急處置。
7.整理和歸檔實驗室宁静事情相關檔案。
8.凭据實驗室治理與條件保障處和學院要求完成實驗室其他事情。
四、崗位待遇
確定聘用人員薪酬待遇凭据《東北林業大學實驗室專職宁静員崗位設置與考核實施方案》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五、應聘方式
應聘人員需經現事情單位同意後,填寫《東北林業大學校內公開招聘報名審批表》,並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郵件標題:應聘+姓名)。
聯系人:郭敏
聯系電話:82190708
電子郵箱:306238460@qq.com
報名截至:2023年12月29日。
实验室治理与条件保障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