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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若幹意見》典型案例之六中國農科院:加強頂層設計,依靠制度確保新政落地

日期:2017-02-24 點擊數:

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中国农科院充实考虑农业科研事情的特点,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增强顶层设计,搭建制度桥梁,谋划制度体系。研究并确定了包罗差旅费、聚会会议费、横向经费等治理措施在内的22项制度建设清单,定时间节点要求出台了13项内部治理制度。 对于一直困扰科研单元的院士、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和相应治理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品级和住宿费尺度问题,以及到科研基地进行科研运动的报销等事项,中国农业科学院在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制订了该院差旅费治理措施。

1.解決了各類科研人員差旅費報銷執行標准的問題

制度明確:院士凭据部級人員標准乘坐交通工具和報銷住宿費;研究員等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三級四級治理人員和副所局級人員凭据司局級人員標准乘坐交通工具和報銷住宿費;博士後研究人員、邀請國內外專家、外聘及返聘人員,凭据其專業技術職務情況參照執行;研究生因公出差所發生的都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其余人員級別報銷。

2.明確了自駕車或者租車報銷的規定

制度規定:對于在偏遠、邊境地區開展考察、調研、試驗和檢測監測等事情,受地理環境和當地條件限制,必須自駕或者租車前往的,經單位領導和財務主管批准,租車費可以據實報銷,發生的汽油費和過橋費憑據報銷,並且報銷金額原則上控制在都市間交通費最低標准內。

3.重申了難以取得住宿費發票的差旅費報銷問題

制度明確要在確保真實性的前提下,據實報銷都市間交通費,並按規定標准發放夥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

爲了有效地解決科研業務會議行政化治理帶來的諸多問題。該院結合科研單位的特點,凭据會議內容將會議分爲行政會議和業務會議。規定院常務會議僅審批以中國農業科學院名義召開的會議;其他會議審批權限授權給各研究所所務會以及機關各部門局務會。

同時,爲了與差旅費治理辦法進行有效銜接,制度對參加會議的院士及國內外知名專家(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研究員技術職務專家)達到參會人數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業務會議,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規定了其綜合定額標准可提高20%。對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員參加會議所發生的都市間交通費、國際旅費、咨詢費、講課費、評審費,明確規定可由主辦單位在會議費等費用中報銷。

为增强财政与科研事情的有效衔接,保障资金使用宁静和科研事情有序开展,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學研究,促进该院科研项目顺利实施,该措施要求院属研究所坚持遵循纪律、灵活多样和协调建设的原则,建设健全科研财政助理治理制度。在崗位職責方面,要求科研財務助理在科研團隊中兼具科研治理與財務治理雙重職能,既要協助團隊負責人加強團隊預算治理(包罗預算編制、執行、決算審計和項目驗收等),又要做好科研服務(即協助撰寫科研項目申請書或結題報告等质料,負責團隊檔案治理及相關信息收集、傳播等)事情,充实發揮在科技創新事情中的橋梁紐帶作用;在人員配備方面,要求規模大、任務多的團隊,可以項目組爲單元設置科研財務助理,規模小的團隊也可以接纳聯合的方式設置科研財務助理;在薪酬治理方面,要求院屬單位對在編兼職履行科研財務助理職責的人員進行績效考核時,充实體現其承擔的兼職事情,對編制外聘用人員充实考慮其崗位的特殊性,合理確定其薪資標准;在資金解決渠道方面,明確科研財務助理所需費用可根據情況通過科研項目資金等渠道解決。(轉載于銳動源)